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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2-22 | 作者:】

起止日期

工作内容

承担部门

218日至20

2017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动员和政策解读

教务处

221日至23

校内预报名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224

汇总预报名学生名单

移交《预报名资审表》、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

223日至27

专业课考试命题

教务处

31日至3

印制专业课考试试题、专业课考试考务安排

34

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

36日至8

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阅卷

39

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确定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公布并确定参加专升本招生公共课考试学生名单

专升本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

310

上报专业课考试成绩册、专业课合格考生花名册

教务处

313日至14

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考生报名账号注册

发放学生报名账号凭条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315日至17

向教务处移交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

登陆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考生

320

《资审表》信息确认签字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321

学校对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教务处

322日至23

整理报考考生建档材料: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学业成绩单》原件、《资审表》、专业调整公函等。

教务处

324

向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移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43

打印专升本招生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47

发放专升本招生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开展考前安全与诚信教育

48

专升本招生公共课考试

考生

5月上旬

专升本招生考试公共课上线学生填报志愿

填写《学年鉴定表》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考生

6月上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